最新消息2018/09/11都市計畫科
依據: 依據海岸管理法第5修及內政部107年8月3日台內營字第10708121602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一、展覽期間:30天(自中華民國107年9月5日至107年10月5日止)
二、展覽地點:旨開修正「海岸地區範圍圖」分置於本府建設處、花蓮縣豐濱鄉、壽豐鄉、吉安鄉、花蓮市、新城鄉、秀林鄉公所公告欄。
三、任何公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對於本計畫案如有變更意見,請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向本府提出意見,以便彙整後送部依法審議之參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