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首頁 最新消息
Line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列印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2026/10/28建設處都市計畫科

公告本縣115年度「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案投標期間及開標日期」。

依據:
一、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
二、花蓮縣花蓮市公所115年3月13日花市建字第1150004174A 號函辦理。
三、本府115年7月1日府建計字第1150125262A 號公告。

公告事項:
一、公告期間:自115年10月28日起至115年11月10日上午10時整。
二、開標日期:115年11月10日下午2時30分整。
三、開標地點:本府建設處會議室。
四、投標方式:以郵遞或專人送達:花蓮縣政府收發室或花蓮市府前路17號(標封如附件1)。
五、公告交換標的之標示、面積、公告現值、權利狀態及使用現況,詳如土地清冊(如附件2)。
六、投標應備文件(如附件3)。
七、公告地點:本府公佈欄、本縣各鄉鎮市公所公佈欄;同時將於115年10月28日連續3日於更生日報刊登公告及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
八、本案決標(得標)後,依同法第15條規定將優先順位結果公告7日,並函請提供可供交換土地之機關辦理交換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及點交等事宜。
九、本公告未盡事項,依都市計畫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與公有非公用土地交換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十、刊登報紙之公告,如有錯誤或文字不清,應以執行機關門前公告為準。
十一、申請所須相關書件請於「花蓮縣全球資訊服務網/最新消息」下載列印或相關土地交換條件之查詢洽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
十二、土地權利關係人如認為可供交換之公有非公用土地有異議或疑義,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府建設處都市計畫科提出(聯絡電話:03-8227171#536)或逕洽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北區分署花蓮辦事處。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