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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4/11/13建設處交通科
公告 交通部修正「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
主旨: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修正條文
說明:
孕婦及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於一百零七年六月二十九日訂定發布。現行孕婦、育有六歲以下兒童者 之停車位標誌及標線設置圖例及識別證參考圖式,經參考財團法人台灣設計研究院所為通用性、簡單性、一致性、視認性設計,其設計圖樣較為簡潔並利於民眾理解,新增標誌及標線設置圖例及識別證參考圖式; 另考量僅因優化圖例及圖式,即要求重新設置標誌及標線或使用新版識別證,恐過於消耗經費、人力資源,對於已依現行規定辦理者,新增本辦法修正發布後,新設或重置之標誌及標線或重新印製之識別證應適用修正後之規定,爰修正第四條及第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