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回首頁
網站導覽
進階搜尋
回首頁
關於建設處
主管簡介
業務職掌
連絡通訊
組織架構
業務資訊
表格下載
常用法令
資訊公開專區
主題專區
建築物公共安全管理
重要工程案件
青年住宅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專案通盤檢討
建築物無障礙業務及勘檢
永續提升人行安全
花蓮縣-符合交通部盤點提供之易肇事路口案
都市更新
建設成果
主題專區
統計專區&反詐騙專區
預告統計資料發佈時間表
反詐騙專區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
首頁
最新消息
字級設定:
小
中
大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2020/06/05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公共工程科
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徵約僱人員(短期職務代理)1名
第1次公告
一、職稱:約僱人員(短期職務代理) 。
二、職務列等:相當5等(280薪點)。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四、資格條件:
(ㄧ)大專以上建築或土木工程相關科系畢業。
(二)具獨立作業及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工程管理、施工、監造等相關經驗者佳。
(四)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者、資格不符。
五、僱用期限:報到日至109年高等考試3級考試及格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六、薪資待遇:依「花蓮縣政府暨所屬機關約聘僱人員代理非主管職務或雇員薪點標準表」所列及相關規定
七、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
八、工作項目及內容:
(一)工程督導、管理
(二)工程預算審查、工程發包
(三)工程查驗、驗收結算
(四)其他交辦事件
九、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17日下午17時30分止。
(採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十、報名方式:
(一)應備文件:
1.履歷表「自傳請詳述」。
2.相關科系最高學歷證件。
3.學校成績證明及相關工作經驗績效證明。
(二)寄件方式與收件期限:
1.自即日起至109年6月17日下午17時 30分止。
2.請檢具應備文件,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公共工程科(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建設處公共工程科約僱人員。
(三)本案以書面審查為原則,資格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錄取名單於面試後由業務單位通知,並公告於本縣全球資訊服務網,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十一、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23915,陳紹滕。
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