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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16/07/20都市計畫科

住宅補貼開辦日期→7/21~8/31

內政部營建署網站→→ http://pip.moi.gov.tw/V2/B/SCRB0108.aspx

一、 受理申請期間:自105年7月21日起至105年8月31日止。
二、 住宅補貼項目及計畫辦理戶數如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戶數如附件一】:
(一) 租金補貼:56,976戶。
(二)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4,500戶。
(三)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3,000戶。
三、 租金補貼額度:以實際租金金額核計,每戶每月最高新臺幣3,000元,補貼期限最長12期(月)。
四、 自購住宅貸款、修繕住宅貸款之額度、利率、償還方式及年限如附件三。
五、 評點方式:住宅補貼評點基準表如附件四之一、附件四之二、附件四之三。
六、 申請方式:申請人於受理期間,填寫申請書並備妥相關文件,於受理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或送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書件以掛號郵件寄達者,其截止日之認定以郵戳為憑)。
七、 受理申請之機關或單位: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詳附件五)。
八、 申請書取得方式及應檢附書件:
(一) 從內政部營建署網站專區下載【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cpami.gov.tw)右側→「快捷服務」→ 「住宅補貼及青年成家專區」】申請書表。
(二) 向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免費索取申請書表。
(三) 應檢附書件請詳閱申請書表及問與答內容。
九、 申請資格:
(一) 本補貼所稱家庭成員,指申請人及其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戶籍內直系親屬之戶籍外配偶。但申請人以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之條件申請者,指申請人及其戶籍內之兄弟姊妹。
(二) 申請住宅補貼者,應具備下列各款條件:
1、 中華民國國民。
2、 年滿20歲。
3、 符合下列家庭組成之一(具備其中一種即可):
(1) 有配偶者。
(2) 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
(3) 單身年滿40歲者。
(4) 父母均已死亡,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沒有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
4、 家庭成員之住宅狀況應符合條件如下:
(1) 租金補貼
1. 均無自有住宅。
2. 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申請人及其戶籍內兄弟姊妹均無自有住宅。
(2) 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1. 均無自有住宅。
2. 申請人持有或其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之2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家庭成員均無自有住宅。
3. 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申請人須無自有住宅或於兩年內自購住宅並已辦理貸款,且其戶籍內之兄弟姐妹均無自有住宅。
(3) 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1. 僅持有一戶住宅且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10年。
2. 申請人之父母均已死亡,且其戶籍內有未滿20歲或已滿20歲仍在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之兄弟姊妹需要照顧者,僅持有一戶住宅,其使用執照核發日期逾10年,且其戶籍內之兄弟姐妹均無自有住宅。。
5、 家庭年所得及財產應符合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基準(詳附件六之ㄧ、附件六之二、附件六之三)。
6、 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申請時未接受政府其他住宅補貼;或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者正接受政府租金補貼,切結取得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之日起,自願放棄原有租金補貼。
十、 承貸金融機構名單:內政部將另行徵選金融機構辦理貸款並於內政部營建署網站首頁(網址:http://www.cpami.gov.tw)右側→「快捷服務」→「住宅補貼及青年安心成家專區」公告。
十一、 承辦貸款金融機構基於業務自主、相關資金運用、成本考量及契約自主等因素,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核貸與否、貸款額度及償還方式,由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核定戶與承辦貸款金融機構協議定之。貸款程序及貸款所需相關文件並依各承辦貸款金融機構規定辦理。
十二、 自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與財政部辦理之「公股銀行辦理青年購屋優惠貸款」(最高額度新台幣500萬元)搭配使用。
十三、 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及第30條規定,稅捐徵收期間為五年,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為調查課稅需要,得向有關機關要求提示有關文件,故租金補貼之機關不得拒絕提供租金補貼之租賃契約資料。
十四、 本公告係申請審查前置作業,預算若未獲通過,將不予核撥經費執行。
十五、 其他事項悉依「住宅法」、「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辦法」、「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辦法」、「住宅補貼對象一定所得及財產基準」、「自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作業執行要點」、「修繕住宅貸款利息及簡易修繕住宅費用補貼作業執行要點」及「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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