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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18/08/16使用管理科
花蓮縣政府107年度影響公共安全既存違章建築處理計畫、清查計畫
說明:
- 依據內政部107年 1 月 16 日內授營建管字第 1070800670 號函暨 107 年 1 月 17 日內授營建管字第 1070800671號函辦理,及違章建築督導考核需要。
- 為辦理加強既存違章建築處理,主要針對消防單位建議應優先處理者類型(影響公共安全違章建築 ) 、高密度居住使用類型 ( 頂樓增建套、雅房違章建築出租供居住使用 ) 及防火間隔類型 ( 占用防火間隔違建 ),或接獲民眾檢舉及本府各局處發現疑涉公安違章建築,經認定屬本清查計畫對象、態樣者,以年度預算排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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