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職稱:薪資約用人員。
二、 待遇:新臺幣31,450元。
三、 名額:錄取1名,備取1名。
四、 工作地點: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公共工程科。
五、 工作項目及內容:
(一)收文、發文、掛號及稽催文件。
(二)收送各局處室會辦公文、協助追蹤催促公文。
(三)工程報表填報及資料彙整。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六、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或具有公部門相關行政經驗1年以上者尤佳。
(二)須具備電腦文書(Microsoft Office)基本操作能力。
七、僱用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本府將視工作表現及經費情形酌予續聘)。
八、報名期間: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7月8日下午17時30分止。
九、報名方式:
(一)應備文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須貼2吋照片。
(履歷表格式下載︰銓敘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常用表格下載/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
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戶籍謄本及相關工作經驗佐證資料影本。
(二)寄件方式與收件期限
1.自114年7月1日起至114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17時30分止。
2.請檢具應備文件,於報名截止時間前掛號郵寄:97001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花蓮縣政府建設處公共工程科收
(以郵戳為憑,證件不齊或逾期不予受理),信封請註明:應徵建設處公共工程科薪資約用人員。
3.資格不符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4.錄取名單,經由建設處正式通知,並公布於縣府網站。
(三)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核及面試。
(四)甄選日期/地點:以電話通知。
十、候補期間:候補期間1個月自圈選確定之翌日起算。
十一、 聯絡電話及人員:03-8223915,瞿小姐、王小姐。
發布單位:建設處公共工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