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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2024/01/26
花蓮縣113年度計程車春節期間運費加成實施期間及收費標準
- 實施期間:自113年2月7日0時起至113年2月14日24時止(自除夕前2天至國定年假結束)。
- 計算方式:全日按夜間運費加成計費(夜間加成計算方式為起程834公尺100元,續程每192公尺5元,車速每小時5公里以下,累計1分40秒5元),每趟次再加收50元。
- 收費方式:請依計費表跳金額收費,計程車駕駛人須使用新式計費表並選取春節加成(每趟次加收50元已計入),如未選取春節加成鍵者,仍應依跳表金額收費,不得額外加收。
- 自113年2月15日0時起,恢復原運價計費方式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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