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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科2024/11/14

本縣停車場法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 依據:停車場法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 公告事項:
    1. 本縣公共停車場之「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依規於停車位白色標線內劃設綠色內框線,並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牌面及罰則牌面。
    2. 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僅提供電動車充電使用,非充電車輛及燃油車不得占用,違規占用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者,依停車場法第 32 條及第 40-1 條規定處新臺幣 600 元以上 1,200 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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